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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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学期毕业预审的通知
时间:2024-03-15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相关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届本科生毕业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依据

毕业审核的依据为本届毕业生所执行的培养方案,其中通识选修课学分要求如下。

1   通识选修课学分要求

学生类别

课组名称

毕业学分要求

理工科本科生

通识类选修课程

8学分(其中美育类2学分,人文社科类2学分,劳育类2学分)

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环节

4学分

理工科专升本学生

通识类选修课程

6学分(其中美育类1学分,人文社科类1学分,劳育类1学分)

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环节

2学分

文科本科生

通识类选修课程

8学分(其中美育类2学分,自然科学类2学分,劳育类2学分)

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环节

4学分

文科专升本学生

通识类选修课程

6学分(其中美育类1学分,自然科学类1学分,劳育类1学分)

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环节

2学分


二、工作内容

  本次审核仍通过教务系统进行,教务处已将前置审核参数设置完毕,并且将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实践类必修课和形势与政策(8)/形势与政策(10)等本学期未考试课程排除,以便统计学生方案内未通过课程和学分。

1.核对学生人数

各学院核对培养方案下学生人数,不遗漏学生。

2.统计学生毕业率

各学院按专业统计学生毕业率,统计结果填入附表1。

3.统计学生未毕业原因

各学院统计学生未毕业原因,统计结果填入附表2。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根据预审核结果,3月29日之前提交附表1《2024届毕业预审统计表》和附表2《××学院未毕业原因汇总表》纸质版至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B106),电子版发王文君OA。

教务处

2024年3月15日


  • 附件【附表2.doc】已下载
  • 附件【附表1.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