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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时间:2020-06-18   点击数: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较宽泛的知识基础和较强社会适应性的宽口径、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适应能力,学校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较好地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辅修其他专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修专业设置及实施年级

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意愿人数的多少确定年度辅修专业,辅修专业从学生在校第三学期开始学习,申请同一专业人数在20人以上的单独开班授课。

二、修读对象

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修专业已修读过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70分;

2、主干课程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一年级以上在校学生;

3、每位学生只能辅修一个专业。

三、申报程序

1、学生在第二学期根据学校通知在教务处网站进行预报名,教务处根据学生意愿确定年度辅修专业。

2、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辅修专业学习申请表》,交学籍所在学院。

3、学生学籍所在学院对申请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对申请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后,公布最终名单。

四、教学管理

1、辅修专业一般开设四个学期,每学期修2-3门课程。课程设置应为专业主干核心课程,总学分一般为30-35学分。

2、上课与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晚上及周六、日,也可适当利用少量寒暑假时间进行。

3、辅修专业的师资由学院解决,由教务处统一排课。课程成绩由开设专业负责通知每位修读学生,并报教务办备案。考试不及格的课程给一次补考机会,补考还未通过者,须参加重修(随下一年级辅修)

4、任课教师应按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工作,不得无故停课和随意调课。

5、辅修专业所有课程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内蒙古科技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学生成绩归入档案。不合格者,其考试合格课程发给辅修单科合格证书。

6、辅修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学生评奖学金时的专业成绩。

五、学生考勤管理

1、为保证辅修专业的教学质量,教师及辅修专业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应加强课堂考勤,凡一学期该门课程缺课三分之一者,应取消其考试资格。

2、凡未办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一律不允许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3、学习期间有专业实习的学生,在市内实习的,尽可能要求参加正常学习;到外地实习的学生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通过自学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六、辅修专业的办学经费及其管理办法

1、辅修专业收费参照学费标准收取,原则上以100/学分计算,在报名时一次性缴清。

2、经批准修读的学生,中途不得退出,确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辅修专业学习,或未能完成所修学分者,其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辅修学费的90%拨付专业所在学院。

4、其余部分交财务处管理,用于辅修专业证件等相关费用的支出。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