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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0-09-18 18:11  

各学院及相关学生:

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及《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内科大发〔202096号)(见附件1)相关精神,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推免工作,请各学院根据下列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推荐结果需通过学院党政教联席会议审核通过方可上报。

2.各学院结合本院实际,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内科大发〔202096号)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公布。

3.学生申报。有意愿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报所属学院。

4.各学院严格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本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及学校下达的名额数(见附件3)开展推免工作,于922日前将拟推免学生相关材料报教务处B206(电子版材料通过OA发给高靖芳)。本年度推免服务系统需上传学生成绩单,请各学院将拟推免学生成绩单扫描件(每个学生成绩单单独以“证件号码_姓名.pdf”命名)同时报教务处。

5.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预推免人选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进行公示。

6.推免生登记: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发文确认,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7.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自主报考。

8.受疫情影响,本次推免工作课程学习成绩统计时间截止至2020917日。

9.实行回避制度。推免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参加推免时,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的领导小组以及推免工作,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教务处

                               2020918

附件【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表(202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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