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选课申请审批规则
(一)申请补选课原因
需满足以下原因之一,方可申请补选课。
1.必修课
(1)个人培养方案中在低年级已开设,但因学籍异动仍没有修读记录的必修课程(提供个人培养方案学分修读情况等证明材料)。
(2)毕业年级学生尚未修读通过的必修课程(提供个人培养方案学分修读情况等证明材料)。
2.选修课
(1)学籍异动学生因上课时间冲突在正选阶段无法选中的课程(提供个人培养方案学分修读情况、课表等证明材料)。
(2)毕业年级学生仍未达到课组学分修读要求的课程(提供个人培养方案学分修读情况等证明材料)。
(3)选择的专业选修课停课,需改选其他课程。
3.其他需要补选课程的情况:如退伍、复学等。
(二)补选课审批流程
学生提交补选课申请(需上传附件提供允许补选课证明材料)--学生院系审批--开课院系审批--任课教师审批
(三)注意事项
1.原则上理论课程已开始上课学时超过总学时的1/4,不可申请补选。
2.高年级开设的课程不可申请补选。
3.非学生个人培养方案中要求修读或不可以进行课程替代的课程不可申请补选。
4.网络在线课程不可通过线上审批流程申请补选。
5.复学学生需在办理完复学手续后一周内进行选课申请。
6.符合申请补选条件且确为当学期开设,但选课界面未显示的课程,可提交纸质版《内蒙古科技大学选、退课申请表》(教务处网站--学生下载)至学生院系教学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批后若符合补选条件再行置入选课。
二、退课申请审批规则
(一)申请退课原因
需满足以下原因之一,方可申请退课。
1.两门及以上课程上课时间冲突,且冲突率超过50%(提供上课时间冲突证明材料,如个人课程表截图)。
2.必修课:课程已修读或课程替代后成绩合格并取得学分(提供课程修读合格的证明材料)。
3.选修课:同类课组已达到修读学分要求(提供个人培养方案学分修读证明材料)。
4.非学生个人培养方案中要求修读或无课程替代关系的课程。
5.其他需要退课的情况:如休学、降级等。
(二)退课审批流程
学生提交退课申请(需上传附件提供允许退课的证明材料)--学生院系审批--开课院系审批--任课教师审批
(三)注意事项
1.课程已上课学时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二不得申请退课。
2.已提交成绩的课程无法直接申请退课,需删除成绩后再申请退课。
3.审批流程通过后,课程将从个人选课记录中删除,申请退课前务必核实个人选课及培养方案修读情况,谨慎操作。
三、课程换班退课申请审批规则
(一)申请课程换班原因
需满足以下原因之一,方可申请课程换班。
1.原课序号上课时间与其他课程上课时间冲突,且冲突率超过50%,需改选其他上课时间不冲突的课序号(提供上课时间冲突证明材料,如个人课程表截图)。
2.选课时误选非面向学生专业培养方案开设的课序号,需改选到面向学生专业培养方案开设或指定的课序号。
3.重修选课时误选非重修课堂,或正常选课时误选重修课堂,需进行课序号改选。
(二)课程换班审批流程
学生提交课程换班申请(需上传附件提供申请课程换班的证明材料)--学生院系审批--开课院系审批
(三)注意事项
1.理论课程已开始上课学时超过总学时的1/4,不可申请换班。
2.已提交成绩的课程无法直接申请换班,需删除成绩后再申请换班。
3.申请课程换班的课程需为同一课程号下的不同课序号,审批流程通过后,课程课序号将更改,在申请课程换班前务必核实个人课表情况,防止冲突。
四、申请时间
1.每学期开学前三周集中受理补选课、退课、课程换班申请,具体申请时间见每学期初教务处网站通知。
2.因降级、复学(含退伍)等学籍异动原因的补选课、退课、课程换班,待办理完降级、复学手续后一周内通过申请审批流程进行,学生需及时联系所属学院、开课单位及任课教师进行审批。
附件:补选课、退课、课程换班学生申请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