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结合我校实际,对学籍信息变更要求及流程规定如下:
一、信息修改基本原则
1.仅受理入学后户籍变更的信息修改。
2.学生须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籍信息修改申请书》进行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之后交教务处学籍科。
3.学生提供的身份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正式身份证,提供的户口簿复印件必须包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信息更正页。
4.学生变更学籍信息必须提交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二、变更证明材料
1.姓名修改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号修改需要携带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更改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民族、出生年月修改需要携带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更改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学生本人下载申请书→提交学院审核签字、盖学院章→提交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B106)审核
四、办理地点
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B106),电话0472-5953395。
附件:《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籍信息修改申请书》
教务处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