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更好地促进我校学科专业间交叉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学校将开展对已申报的第四批微专业进行立项论证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证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30
2.地点:春晖学堂E210
二、立项论证内容
1.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与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第四批微专业申报立项的通知》要求,由专业负责人对申报的微专业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包含微专业简介、特色、设置理由、建设思路、培养方案,以及每门课程教学大纲等内容。
2.时间安排:微专业负责人汇报5分钟;专家质询交流2分钟。
三、相关要求
请各微专业申报学院根据《关于第四批微专业申报立项的通知》要求,以及修改补充细化后的微专业申报材料制作汇报PPT,并于10月12日10:30前将汇报PPT发至教务处齐丽媛OA。
教务处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