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学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大学生体质强健十条措施》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提升学生身体素质,现将强化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应用与毕业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明确规定,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毕业时,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2.《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大学生体质强健十条措施》强调要强化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应用,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优评先、毕业审核的重要依据,推动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
二、毕业要求
内蒙古科技大学关于印发《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内科大校发﹝2022﹞77号)第四十七条规定:自2022级本科生开始,无疾病或残疾等特殊情况,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标准要求者方可毕业,即凡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毕业前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累计总分低于50分者,不予颁发毕业证书,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学生须高度重视体质健康测试,积极参加体育课程学习与日常锻炼,不断提升自身体质健康水平。
三、工作安排
1.测试组织:体育教学部(体育学院)每学年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详细测试时间、项目及要求将会通过OA通知。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学生按时参加测试。
2.成绩查询:学生可通过体育教学部指定平台查询个人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如有疑问,可及时向体育教学部(体育学院)咨询。
3.补测安排:对测试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学校将在毕业前统一安排补测机会。请相关学生密切关注学校通知,按时参加补测。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积极参与体育锻炼。
2.因病或残疾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正常测试的学生,需按相关规定办理免测手续,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体育教学部(体育学院)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