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学生: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内蒙古科技大学关于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方案》(见附件1)相关精神,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校2023年推免工作,请各学院根据下列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1.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推荐结果需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方可上报。
2.各学院结合本院实际,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关于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公布。
3.学生申报。有意愿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3)报所属学院。
4.各学院严格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关于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推免工作,
5.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预推免人选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进行公示。
6.推免生登记: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发文确认,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7.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自主报考。
8. 实行回避制度。推免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参加推免时,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的领导小组以及推免工作,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教务处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