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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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要求及后续安排的说明
时间:2019-06-26   点击数:

各位毕业生:

根据学校2013版专业培养方案和《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626上午内蒙古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本科毕业生毕业条件、学位要求以及各专业毕业率、获得学位率进行通报,对共37名应、往届毕业生恢复学士学位进行投票。现公布2019届毕业生相关要求及2019年恢复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结果。

一、2019届毕业生相关要求:

1、毕业要求,见附件一

2、学位要求,全部符合以下四条可授予学士学位:

①毕业生获得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②必修课平均学分绩≥70.0分,不含毕业设计(论文);

③毕业设计(论文)合格及以上;

且在校期间无记过及以上处分可授予学士学位。

二、2019年恢复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结果(附件二)

三、本届毕业生审查工作后续安排

1、如对所获学分(参见关于核对2019届毕业生取得学分的通知中的《2019届毕业生学分统计表》)有疑议或已参加完考试成绩仍未提交的毕业生,需填写《毕业资格复审表》(见附件3),于73日前交至自己所在学院教学办,由学院教学办统一交至教务科B206)。若截至75日成绩还未通过的学生,本学期不再审核。

2、结业证换发要求:

2019届结业学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可在结业后申请返校补考,次学期返校补考随校内相同课程和教学环节的考核(包括补考)一并进行,不单独组织考核。具体报名时间请查看教务处网页关于2019-2020学年补考安排。

②补考后达到毕业学分要求者可在结业后一年之内申请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以换发毕业证书时间为准。逾期不申请换证或考核后仍未达到毕业要求者,不予换发毕业证书。

③在换发毕业证书时,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仍授予学士学位。

3、补授学位要求

2019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的学生,可申请返校补考(原不及格课程或者分值较低课程),在一年之内如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绩点,可申请补授学位学位。

教务处

201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