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与昆明理工大学校际交流合作协议,我校将从2016级、2017级本科生中选派学生到昆明理工大学交流学习。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专业及名额
学院 |
专业 |
名额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金融学 |
4 |
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4 |
建筑学院 |
建筑学 |
4 |
矿业与煤炭学院 |
采矿工程 |
4 |
材料与冶金学院 |
冶金工程 |
3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 |
能源与环境学院 |
环境工程 |
4 |
学院自行组织学生申报,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二、交流学习时间
2018-2019学年一学年。
三、选派工作安排
1、各学院依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选拔培养管理办法》(附件1),确定选派名单,填写《2018-2019学年XX学院赴昆明理工大学交流生汇总表》(附件2)及《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生交流培养学习承诺书》(附件3)。
2、各学院于6月8日前将《2018-2019学年XX学院赴昆明理工大学交流生汇总表》、《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生交流培养学习承诺书》报教务处。
3、派出学生下学期开学时直接到昆明理工大学报到。派出学生学费交内蒙古科技大学,食宿、教材等费用由接收学校收取。
4、派出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后,取得的相关课程成绩及学分由教务处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生交流学习课程转换暂行规定》(附件4)办理学分转换。
四、其他事项
1、交流学生经审核确定后,一律不参加交流学期(学年)校内的选课,不重复收取学费。
2、交流学生经审核确定后,需在离校前按照自愿原则选择是否退宿,并办理相关手续。
教务处
2018.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