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学生:
我校2017年新增为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高校,为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制订了《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请各学院根据此办法,做好本单位的推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院党总支书记、教授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副书记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2.各学院结合本院实际,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公布。
3.学生申报。有意愿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报所属学院,申请条件如下:
①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②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③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四年制专业前六个学期(五年制专业前八个学期)必修课程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
④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⑤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本校本专业二级教授(或学科带头人)牵头的三名以上(含三名)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发明专利、创新创业比赛、主持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等)和教授推荐信经学院公示、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可不受上述第三条限制,直接进入推免能力素质测试环节。
4.各学院严格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本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开展推免工作,于9月10前将拟推免学生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5.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预推免人选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进行公示。
附件: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