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根据学校2013版专业培养方案和《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6月29日上午,内蒙古科技大学学士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本科毕业生毕业条件、学位要求以及各专业毕业率、获得学位率进行通报,对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讨论决定:1、因新旧培养方案交替,2017届毕业生可以用超出的必修学分抵专选学分。2、对共30名应、往届毕业生进行恢复学士学位投票。现公布2017届毕业生相关要求及2017年申请恢复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结果。
一、2017届毕业生相关要求:
1、毕业要求,见附件一。
2、学位要求,全部符合以下四条可授予学士学位:
①毕业生获得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②必修课平均学分绩≥70.0分,不含毕业设计(论文);
③毕业设计(论文)合格及以上;
④且在校期间无记过及以上处分可授予学士学位。
二、2017年申请恢复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结果(见附件二)。
三、本届毕业生审查工作后续安排
1、如对所获学分(参见关于核对2017届毕业生取得学分的通知中的《2017届毕业生学分统计表》)有疑议或已参加完考试成绩仍未提交的毕业生,需填写《毕业资格复审表》(见附件3),于7月4日前交至自己所在学院教学办,由学院教学办统一交至教学调度与注册中心(B206)。若截至7月6日成绩还未通过的学生,本学期不再审核。
2、结业证换发要求:
①2017届结业学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可在结业后2个月至次年春学期放假前申请返校补考,返校补考随校内相同课程和教学环节的考核(包括补考)一并进行,不单独组织考核。
②补考后达到毕业学分要求者可在一年之内申请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以换发毕业证书时间为准。逾期不申请换证或考核后仍未达到毕业要求者,不予换发毕业证书。
③在换发毕业证书时,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仍授予学士学位。
4、补授学位要求
2017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的学生,可申请返校补考(原不及格课程或者分值较低课程),在一年之内如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绩点,可申请补授学位学位。
教务处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