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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经学生个人申请,转出、转入学院考核,教务处复审,转专业结果(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 (2017年6月16日—2017年6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申诉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办公楼B206房间)。
教务处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