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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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2017春学期提前修课、补修、重修课程的通知
时间:2017-02-24   点击数:

各学院及相关学生:

现将本学期关于2013级、2014级、5年制2012级学生提前修课、补修、重修课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条件:

1、补修课程条件:

学生转学、转专业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在原学校、专业未修但现专业、年级已开过;

学生降级后降入年级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在原年级未修但降入年级已开过。

2、提前修课条件:

正常修读学生截至申请时间为止所修必修课程全部合格且学分绩大于等于75,可申请提前修高年级不存在衔接关系的必修课。

因学籍处理降级后可提前修原年级课程不存在衔接关系的课程,所报课程和本学期所修课程总门数不超过10门。

因休学降级后可提前修原年级课程不存在衔接关系的课程,所报课程和本学期所修课程总门数不超过10门。

如学生所报课程超出10门,如教务处审查未过,取消其所有课程提前修资格。(见下文注意事项2,认真执行)

3、重修课条件:

学籍处理为降级的学生允许重修1次未通过的必修课程;

实践类必修课程未通过的学生。

二、办理程序:

登录教务处网页(http://aao.imust.cn)在文件下载中打印所对应的修课申请表”1份,准确完整填写后交到各所属学院若课程信息填写不正确或不完整不予置课)

三、时间安排:

1、接受申请时间为227日~32日,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至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处,过期不予受理。

2、各学院教学秘书审核学生提交的重修、补修申请,将课程置入相关学生课程中,并于39日下班前审核结束,各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

3、各学院汇总提前修课申请表后于32日下班前统一交到教务处B206室,由教务处统一审核置入。

4、教务处复审后将复审结果于316日返回学院,各学院填写学生修课通知单(加盖学院公章),并发给相关学生,由学生将修课通知单交任课教师。

四、注意事项

1、如遇个别课程因培养计划调整学时、学分发生变化,学生应首先查询拟修课程在本学期的开设情况,如果本学期有相同或相近课程开出,可根据学院具体要求填写《替代课程申请表》(见教务处网页“文件下载”),经所在开课学院审核同意后,随相应班级进行修读。

2、提前修课的审核条件依据为本学期选课库里的所有课程的总门次数,包括必修、选修、实践在内。报提前修课的学生要在退课期间(2017227日—201732)将相应课程做退课操作。为保证提前修课审核的准确性,请相关学生在32日之前做完操作。具体退课相关规定请见教务处网页http://aao.imust.cn/info/1013/3729.htm

3、体育重修不再需要在体育部报名,申请表格交至学生所在学院置课即可。

4、获准提前修课、补修、重修的学生须在开课一周内到任课教师处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开课时间在修课审核结束前的课程,请学院酌情给学生办理修课手续,并告知学生如果教务处审核未通过将终止其修课资格。

教务处

2017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