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2015相关毕业生、结业生:
经回校参加补考,成绩达到学位授予条件或毕业要求的2015届相关毕业生、结业生,请填写《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教务处网页“文件下载”中下载)并在受理时间内交教学调度与注册中心(办公楼B209室李老师),同时提交学历证书2寸像片二张(提交照片须与结业证书所贴像片相同,曾有用人单位因照片底版不同产生异议)。
相关时间安排如下:
受理时间:2016年6月23~24日(17周)
成绩审核时间:2016年7月7~8日
证书发放时间:2016年7月11日
教务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