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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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高考期间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06   点击数:

各位老师、同学:

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即将于67日、8日举行。今年高考是修订后的《刑法》、《教育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次高考,为严肃考试法纪,维护考试安全,杜绝在校生参与组织作弊、代考等违法犯罪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考期间(67日、8日)各教学单位应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在正常的教学活动中加强对在校生的课堂考勤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请假。如有未出勤上课学生,任课教师需将学生名单递交学院,由学院核清原因,对无故未上课学生,要逐人查清去向。

二、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法治警示教育,让广大学生充分知晓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的危害以及个人必须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对参与组织作弊、代考等的,一经查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教务处

               20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