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相关学生: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12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内教高函〔2016〕10号)要求,学校对2015年度批准立项的学生三大基金项目进行筛选、评审,确定7个项目为创新训练项目;对入围2016年度我校“创青春”创业计划大赛的作品进行筛选、评审,确定4个项目为创业训练项目;对创业孵化园的入驻企业进行筛选、资格审查,确定2个项目为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
根据筛选评审结果,学校经研究,决定将以下13个拟向教育厅推荐的2016年度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2016年5月9日—5月10日)。
二、受理方式
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项目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请各学院张贴此公告。
受理地点:内蒙古科技大学行政楼b230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受理人:杨广君
受理电话:5954350
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