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台湾国立彰化师范大学的交流合作协议,学校拟选派201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于2016年秋季学期赴台湾国立彰化师范大学学习,学习时间1学期。现将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专业
学院名称 |
拟选派专业 |
对应学院与专业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 |
工学院: 机电工程 电机工程 |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
信息工程学院 |
自动化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二、申请条件
1.相关专业201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台工作基本政策。
3.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成绩要求在同专业年级排名前50%。
5.具有明确的学习、研究计划和较强的英语水平。
6.家庭经济条件有保障,有能力承担学费、往返旅费、生活费、书籍费、办证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7.在校期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与公益活动,曾获得奖学金等荣誉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三、选拔办法及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申请材料包括《内蒙古科技大学赴台湾国立彰化师范大学交流生申请表》、学习成绩证明(在校期间成绩单需盖章),所有材料交所属学院(2016年4月28日前),《内蒙古科技大学赴台湾国立彰化师范大学交流生申请表》同时需提交电子版。
2.学院将推荐学生相关材料及汇总表报教务处高靖芳处(2016年4月29日前),《内蒙古科技大学赴台湾国立彰化师范大学交流生申请表》和汇总表同时需提交电子版。
3.学校相关部门组织面试评选。
4.入选学生准备相关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费用
1.交流学习期间,学生应正常交纳内蒙古科技大学学费。
2.交流学习期间的学费、往返旅费、生活费、书籍费、保险费、医疗费、体检费等其它费用由学生自理。台湾国立彰化师范大学基本的花费约为:新台币60000元(含学杂费、住宿费用,宿舍保证金,寝具费用,入台证申请费等);基本生活费用为:新台币10,000元/每月。一般情况下,以上费用折合人民币每学期约为2万元左右。
五、其它事项
1.学校承认交流学生在交流学校取得的相同专业的对应课程的学分。学习结束后,由交流学校开具成绩单,交我校教务处审核备案。
2.交流生学习期间应服从交流学校管理。
教务处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