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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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秋季赴台湾国立彰化师范大学交流生选拔的通知
时间:2015-06-05   点击数:

根据我校与台湾国立彰化师范大学的交流合作协议和双方专业设置的匹配性,学校拟选派182014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于2015年秋季学期赴台湾国立彰化师范大学学习,学习时间1学期。现将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及专业

学院名称

建议选派专业

对应学院与专业

限报名额

录取名额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管理学院:

会计学

企业管理

资讯管理

8

4

会计学

金融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人力资源管理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学院:

英语学

美术学

4

2

艺术与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

4

2

广告学

工业设计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

   工学院:

机电工程

电机工程

电子工程

资讯工程

8

4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信息工程学院

自动化

12

6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

通信工程

总计

36

18

二、申请条件

1.相关专业2014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台工作基本政策。

3.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成绩要求在同专业年级排名前50%

5.具有明确的学习、研究计划和较强的英语水平。

6.家庭经济条件有保障,有能力承担学费、往返旅费、生活费、书籍费、办证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7.在校期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与公益活动,曾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三、选拔办法及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申请材料包括《内蒙古科技大学赴台湾国立彰化师范大学交流生申请表》、学习成绩证明(在校期间成绩单需盖章)、英语能力证明(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所有材料交所属学院(201569日前),《内蒙古科技大学赴台湾国立彰化师范大学交流生申请表》同时需提交电子版。

2.学院评选: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及选拔名额组织选拔、面试,并将推荐学生相关材料报教务处高靖芳处(2015610日前),《内蒙古科技大学赴台湾国立彰化师范大学交流生申请表》同时需提交电子版。

3.学校相关部门组织面试评选。

4.入选学生准备相关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费用

1.交流学习期间,学生应正常交纳内蒙古科技大学学费。

2.交流学习期间的学费、往返旅费、生活费、书籍费、保险费、医疗费、体检费等其它费用由学生自理。台湾国立彰化师范大学基本的花费约为:新台币13,300元(含宿舍费用,宿舍保证金,寝具费用,入台证申请费);基本生活费用为:新台币10,000/每月。一般情况下,以上费用折合人民币每学期约为1.71.9万元。

五、其它事项

1.学校承认交流学生在交流学校取得的相同专业的对应课程的学分。学习结束后,由交流学校开具成绩单,交我校教务处审核备案。

2.交流生学习期间应服从交流学校管理。

教务处

201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