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院相关学生:
为加强我校学风建设,保证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要求,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本学期决定对国际学院学生进行学籍处理,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籍处理原则及结果:
1、学生所修读课程,所属年级第一学年取得总学分低于30学分、第二学年累计取得总学分低于88学分、第三学年累计取得总学分低于140学分者予以降级。
2、学生所修读课程,所属年级第一学年取得的总学分低于22学分、第二学年累计取得总学分低于65学分、第三学年累计取得总学分低于103学分者者予以退学。
按照上述处理原则,根据学生所获学分情况,决定对王磊等同学给予降级处理,对娜日斯等同学给予退学处理,处理结果见附表。
二、学生学籍异动流程:
应降级或退学学生请于2010年10月15日前到国际学院办公室对处理结果进行签字确认,以便进行学籍异动。本次学籍处理学生无需填写“学籍异动表”,学生于10月底登录教务处网页(http://aao.imust.cn)“综合教务”查看异动后班级。应退学的学生,须填写“退学离校手续单”(教务处网页下载)并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将退学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室(办公楼B106)。
三、学籍异动办理说明
1、对因教学安排外出而未能签字的应降级学生,学院将电话通知并由通知人代为签字;对无故不在校而未签字的应降级学生,经学院确认其两周内未在校并以学院文件形式报教务处后,学校将视为自动退学,发文通告。
2、对不在校而未签字的应退学学生,学院将电话通知学生及家长,责令学生返校办理退学离校手续。
3、对拒不签字的应降级或退学学生,经学院提供书面说明材料(2名或以上在场人签字证明通知确已送达学生本人),学校将视为通知已送达学生本人并进行学籍异动。
4、降级学生修读本学期课程的具体安排请到国际学院领取课程表。
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