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相关同学:
2010-2011秋学期成绩已录入完成,现开始对该学期成绩进行核查。试卷及成绩核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绩核查的内容:
1.考试试卷中的考试题目是否漏评;
2.考试试卷的分数统计是否有错误;
3.登录考试分数是否漏登或错登;
4.核查试卷成绩不涉及试题评判标准掌握的宽严程度,仅核实加减分是否有误;
5、成绩核查须填写试卷提供教师和试卷核查教师(不能为同一教师),试卷提供教师和试卷核查教师应对所提供试卷及所更正成绩负责。
二、成绩核查程序:
1、需核查成绩的学生登陆教务处网页,在“学生服务/文件下载”中打印“核查(更正)成绩手续单”一式三份,准确完整填写后请于2月23日至2月25日交到学生所属学院,过期不予受理。
2、各学院在2月28日上午将非本学院开课的“核查(更正)成绩手续单”交到教学调度与注册中心成绩管理室,由教学调度与注册中心发至相应课程所属学院。
3、各学院于3月7日前将核查后的“核查(更正)成绩手续单”返回教学调度与注册中心成绩管理室。
4、请学生于3月底自行登陆个人信息系统查看试卷(成绩)核查结果。如成绩有误将更正,无误则不做变动。
5、本次成绩核查只限2010-2011秋学期结课课程成绩,其它学期成绩不予核查。
教学调度与注册中心
201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