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大学物理实验室不再单独接收补修和重修申请,请按教务处通知(2011-2-18发)办理相关手续。补充通知如下:
1、2007级(本学期毕业)的同学,可以同时重修物理实验(1)和物理实验(2);
2、2008级和2009级的同学本学期只允许重修物理实验(1);
3、符合补修条件的同学可以补修物理实验(1),但需要在第二周周日上午8:30参加E302的理论课;
4、收到修课通知单(加盖学院公章)后必须在一周内提交物理实验室;地点:秋实楼C508,电话:13948829082(李丽荣老师)。
另:物理实验(2)成绩核查也请按教务处通知办理。
大学物理实验室
201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