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有关同学:
现将有关2010-2011春学期学生申请变更专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专业原则:
①文科考生只可在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学、工程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中进行选择,不得转入其它专业;
②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③三本专业学生不得转入二本专业;
④无口语考试成绩学生不得转入英语专业;
⑤对专业跨度较大的专业,须降级转入;
⑥转入、转出比例不得超过本专业人数的5%;
⑦曾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⑧三年级及以上学生须降至二年级后转专业;
⑨二本专业学生转入一本招生专业的条件由一本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确定。
二、申请与审批流程:
①学生登录教务处网页(http://aao.imust.cn),进入“文档下载”页面下载“转专业申请表”填写,经转入、转出学院院长审批签字后在4月29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室(行政楼B106);
②教务处于学生提交申请截止后一周内集中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网上公布审批结果;
③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在审批结果公布后一周内从教务处网页下载“学籍异动申请表”填写并交至教学调度与注册中心学籍管理室(办公楼106)进行学籍异动确认,否则视为放弃转专业。
三、修读课程的规定:
转专业手续办理完毕的学生本学期课程跟原专业班级修读并参加考试,未修的新专业已开设课程随新专业低年级学生开设相应课程时补修(从下学期开始)。
教务处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