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2:45开始)入场,入场开始15分钟(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迟到考生按缺考处理。
2、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学生证和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学生证丢失的学生请到办公楼一楼106教学调度与注册中心学籍管理室补办。
3、考生须对号入座,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核验。
4、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5、考试流程
Ce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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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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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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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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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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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做试题的第一部分(写作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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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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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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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试题册,考生不得提前翻阅或改变试卷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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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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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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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部分考试结束,考生请打开试题册,开始做试题的第二部分,即快速阅读理解部分,15分钟后结束快速阅读理解部分的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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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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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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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答题卡1,收卷期间考生不得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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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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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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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播放听力,听力时间为3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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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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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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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考试结束还有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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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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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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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收试题册和答题卡2,考生不得带走试题册和答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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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生在拿到试卷时,请核对试卷,如遇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
7、英语听力采用调频发射台放音,频率87.5兆赫,考生须自备调频收音机和耳机,试音时间为12月12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请考生务必于试音期间检测自己收音机的收音效果。
8、听力理解题结束后,必须放下耳机,否则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9、考生须带好2B铅笔、黑色签字笔(必须使用黑色笔,否则无法阅卷)、直尺、橡皮、小刀,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10、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禁止携带具有计时功能的设备,考生须自备书包,将带入考点的通讯工具、计时设备、及其他规定以外的物品装入书包,并将书包放在考场指定的位置(存包处)。考生携带通讯工具、计时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上的,无论开机与使用与否均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11、计时设备、手机类通讯工具装入书包前,考生须关闭所有提示音或振动等提示功能。本场考试结束,考生退场时方可领取自己的书包。
12、试卷和答题卡的书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填涂部分用2B铅笔涂黑相应的信息点。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的,一律无效。答题卡不可折叠。
13、请考生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他人抄袭自己的答案。
14、考试过程中,考生肆意撕毁、涂抹答卷或破坏答题卡中信息点,导致无法评卷,将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15、考场内不得交谈、打暗号、离座、窥视、传递、传阅纸条或交换试卷。凡有上述行为之一者,一律按作弊处理。
16、凡替考和请人替考、集体作弊的学生,一律开除学籍;利用通信手段作弊的给予记过处分,本科生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1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仍旧坐在座位上,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老师收卷清点完毕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带走试卷、答题卡,否则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
18、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对扰乱学校考务工作或考场秩序,不听监考人员和考务人员劝阻者,一律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9、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5951607;举报箱:一教楼北区大学外语等级考试举报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