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结业学生,凡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及教学环节,可在结业后2个月至次年5月底前申请返校补考,返校补考随校内相同课程和教学环节的考核(包括补考)一并进行,原则上不单独组织考核。补考后达到毕业要求者换发毕业证书。逾期不申请补考或考核后仍未达到毕业要求者,不予换发毕业证书。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因学分绩未达到70.0分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不及格的毕业生,在毕业后一年内返校补考低分主干课程、补做毕业设计(论文)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可补授学士学位;结业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换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经补考或补做毕业设计(论文)达到学位授予条件或毕业要求的2011届相关毕业生或结业生,请填写《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教务处网页“文件下载”中下载)并在受理时间内交教学调度与注册中心(办公楼B104室),同时提交学历证书2寸像片一张(提交照片须与结业证书所贴像片相同)。
相关时间安排如下:
受 理 时 间:2012年6月18~19日的工作日内
证书发放时间:2012年7月12日
教务处
201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