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学生:
现将本学期提前修课、补修、重修课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条件:
1、补修课程条件:
①学生转学、转专业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在原学校、专业未修但现专业、年级已开过;
②学生降级后降入年级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在原年级未修但降入年级已开过。
2、提前修课条件:
①正常修读学生截至申请时间为止所修必修课程全部合格且学分绩大于等于75。
②因学籍处理降级后可提前修原年级课程不存在衔接关系的课程,所报课程和本学期所修课程总门数不超过10门。
③因休学降级后,可提前修原年级课程不存在衔接关系的课程,所报课程和本学期所修课程总门数不超过10门。
3、重修课条件:
①学籍处理为降级的学生允许重修1次未通过的必修课程;
②实践类必修课程未通过的学生。
(注意:(1)《大学英语》为分级教学,《大学英语3》凡课序号为01,03,04,05,08,09,10,12,17,18,25,26为A班,凡课序号为06,13-15,19-24,28-55为B班,凡课序号为02,07,11,16,27为C班。(2)如遇个别课程因培养计划调整学时、学分发生变化,学生应首先通过 “2013-2014-1学期课程开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查询拟修课程在本学期的开设情况,如果本学期有相同或相近课程开出,可根据学院具体要求填写《替代课程申请表》(见教务处网页“文件下载”),经所在开课学院审核同意后,随相应班级进行修读。(3)对于必修课程的替代重修,各相关学院应严格控制和审核.)
二、办理程序:
登录教务处网页(http://aao.imust.cn)在“文件下载”中打印所对应的“修课申请表”1份,准确完整填写后交到各所属学院(若课程信息填写不正确或不完整不予置课)。
三、时间安排:
1、接受申请时间为9月2日~9月6日,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2、各学院审核学生提交的修课申请,将课程置入相关学生课程中,并于9月11日前审核结束,各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复审后将复审结果于9月16日返回学院,各学院填写学生修课通知单(加盖学院公章),并发给相关学生,由学生将修课通知单交任课教师。
4、获准提前修课、补修、重修的学生须在开课一周内到任课教师处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在退课期间将相应课程做退课操作。
教务处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