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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2015-12-21 15:16  

实习是学校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之一,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意识的必要途径,校外实习基地是实践教学的重要场所,是学生实习教学质量的基础条件。为了充分发挥校外实习基地在实习教学过程中的作用,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习教学的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原则

1.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外实习基地的各种条件安排好学生实习,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同时,基地单位则可借助学校的科研、师资力量解决生产技术问题和进行人员培训。

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实习基地建设要把教学质量放在首位,能完成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使学生得到实际锻炼,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综合能力,保证实习教学质量。

3.坚持素质教育的原则。实习基地应该具有良好的育人环境,有利于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和创新意识的培养。

二、基本条件

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能满足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保证实习教学质量;

2.尽量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交通便利;

3.基地建设和发展基础较好,能对学生实习进行必要的组织指导和管理,能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设施;

4.应兼顾规模、层次和水平等因素,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建立程序

各学院对拟设基地进行初步考察与论证,与基地所在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初步意见,在此基础上,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由相关学院与基地所在单位正式签订建设协议书,协议书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其他合作内容。协议书签订后,实习基地可悬挂“内蒙古科技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牌匾,在基地建设过程中,具体事宜由相关学院负责。

四、经费使用

学校设立实习基地建设经费,用于各实习基地建设的相关经费支出。基地建设经费可用于几个方面的支出:购置实习教学必需用品、制作基地牌匾、报销在基地建设联络过程中所发生的差旅费及其他相关业务费用。

五、日常管理

学院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学院与基地所在单位的联络,落实实习任务安排、教师及学生的住宿及就餐安排等工作。实习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基地所在单位和学院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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