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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业警示、留降级、退学的说明
2020-01-02 17:36  

一、学业警示

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学业预警每学期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学期累计取得必修课总学分(含补考)低于应修学分的50%者;

前二学期累计取得必修课总学分(含补考)低于应修学分的50%者;

前三学期累计取得必修课总学分(含补考)低于应修学分的60%者;

前四学期累计取得必修课总学分(含补考)低于应修学分的60%者;

前五学期累计取得必修课总学分(含补考)低于应修学分的65%者;

前六学期累计取得必修课总学分(含补考)低于应修学分的65%者;

对于五年制学生,

前七学期累计取得必修课总学分(含补考)低于应修学分的70%者;

前八学期累计取得必修课总学分(含补考)低于应修学分的70%者;

给予学业警示。

二、留降级

1、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受到“学业警示”的,给予退学警示,降入下一年级学习。

2、自愿申请到下一年级学习。自愿留降级的学生须在每学期第1周提出留降级申请,经所属学院同意后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三、退学

1.给予退学警示的学生,下一学期如果再次受到学业警示,予以退学处理。

2.一学期所修全部课程,教师课堂考勤累计旷课超过50学时或连续旷课超过2周者;

3.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4.休学、保留学籍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或且经复查不符合复学条件者;

5.经学校动员,因病应该休学而不休学,且在一学期内累计请假超过2个月者;

6.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者;

7.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

8.本人申请退学者。

   四、学业预警时间

每学期初,教务处经成绩审核,发至学院,经核实并学生签字认定警示结果。如收到“退学警示通知”,无需填写“学籍异动表”,教务处统一办理,异动后的学生登录综合教务查询自己的班级。

五、 申请留降级

办理时间:开学第一周;办理程序如下:

1. 教务处网页下载学籍异动表并填写,相关负责人签字;

2.教务处学籍管理室(办公楼B106室)办理异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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