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建工作  教学制度  人才培养  线上学习平台  校历  文件下载  办事指南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制度>>正文
 
 
内蒙古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与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2023-05-15 09:39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新工科新文科交叉融合,深化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打造专业教育新形态,提高高等教育育人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微专业旨在围绕某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核心素养,以重组专业课程和开展混合式教学为着力点,通过构建新型跨学科专业组织模式,实施灵活而系统的培养,使学生能够在特定领域具备一定的学术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

微专业建设与实施应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为本”,立足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定位,探索专业建设新路径,研究课程建设新样态,实施教学改革新方法,开拓校企协同新方向,建立教学管理新模式。

微专业建设与实施实行项目制,由学院组织申报,学校组织专家审议通过后立项实施。

责任主体与职责

教务处是微专业项目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制定微专业发展规划和管理文件,指导微专业的建设与实施;

组织开展微专业项目申报与评审;

组织开展微专业的学生报名与录取;

负责微专业的教务管理平台信息维护;

负责微专业毕业证书的印发等工作。

组织开展微专业验收与评估工作。

项目推荐学院作为责任学院是微专业项目具体建设和实施的主要负责部门,主要职责是:

组织申报微专业项目;

组织开展微专业课程建设;

具体负责微专业学生报名与遴选;

对微专业团队教师和参与学生进行管理;

具体负责微专业实施过程的任务落实、排课、教学、课程考核、毕业资格审核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项目负责人是微专业项目建设和实施的直接负责人,主要职责是:

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

负责撰写微专业申请书;

负责制定微专业建设任务书;

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

对微专业课程建设进行指导与协调;

对微专业教学团队进行培训与指导。

申报与立项

学校定期发布微专业项目申报通知,组织微专业立项评审。学院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组织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微专业申请表》(附件1)和《内蒙古科技大学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经学院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微专业立项建设的基本条件为:

依托学校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鼓励学科交叉,能够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目标清晰,专业特色鲜明,具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思路与时间安排;

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专业培养目标精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所含课程符合学科发展趋势;

每个微专业需开设5~7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5学分以内,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3学分;

鼓励微专业开发在线课程资源,鼓励与企业合作开发基于真实项目的课程;

微专业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高,有较强的教学管理经验。团队教师队伍稳定、结构合理、协作紧密,能够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责任学院和参与单位能为微专业的建设与实施,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提供支持与保障,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持续完善课程大纲及相应管理文件。

鼓励全面集成学校和社会资源,采用多方投入灵活机制,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学院和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微专业。

学校组织专家对微专业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后择优立项,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各立项微专业制定《内蒙古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任务书》(附件3),经微专业负责人与学院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备案,并遵照执行。

运行与管理

学生报名与选拔:立项微专业自主确定招生人数、招收对象、学生遴选办法,报教务处审定后,由教务处统一发布报名通知,各微专业责任学院负责宣传、选拔学生,教务处备案并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发放微专业录取通知书。

授课方式:鼓励微专业采用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混合教学授课方式,每门课程至少有8学时线下授课。

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除实践类课程,原则上须组织线下集中考核与过程性考核相结合,成绩评定鼓励多元化。总评成绩达60分及以上视为通过课程学习要求,认定相应学分。线下考核由微专业责任学院组织排考。

微专业成绩单:微专业成绩单单独发放,不列入学分绩核算

毕业证书: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修读,成绩合格,达到最低毕业要求学分,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发放学校统一制作的微专业结业证书

学籍管理:

参加微专业学习的学生,不变更主修专业学籍, 学生学籍和行政管理仍由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

学生在教务系统内自愿报名微专业,经微专业责任学院选拔,确定学生录取名单后报教务处备案;

修读微专业的学生不再单独设置学号,使用原学号修读;

修读微专业课程不能代替所在专业课程,微专业课程成绩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学生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修完微专业总学分,可申请课程重修,最长学习时间不超过毕业日期

验收与评价

微专业建设期满,在专业自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微专业建设与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微专业可继续招生,验收合格微专业终止招生,并限期整改或取消

微专业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教学与管理团队:教学团队坚持立德树人,师德师风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与水平高,教学特色鲜明,能将专业知识、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有机融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教学团队常态化开展微专业建设和教学研讨活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具有完整、规范的微专业管理档案材料。

教学内容:课程内容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跨学科特点,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规律,能及时将跨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研教改成果引入教学;课程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符合“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要求及学科专业交叉融合趋势。

教学方法与手段:突出“学为中心”的理念,能做到因材施教,重视以“自主、探究、合作”为特征的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的运用,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

教学资源:教学资源丰富,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提供了有效的、先进的、前沿的教学资料;注重相关教材的编写和选用;微专业应积极开展教学评价改革,建立以产出为导向的持续改进机制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经费与保障

学校为立项建设的微专业项目提供建设和实施经费鼓励学院为微专业建设和实施提供配套经费。

微专业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师承担微专业教学任务,参照辅修专业工作量核算,纳入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考核。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微专业申请表

2.内蒙古科技大学微专业申报汇总表

3.内蒙古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任务书










附件【附件3.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务处 Copyright ©2013